法律職業資格證
法律職業資格證是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,具有申請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憑證,由司法部統一制作、頒發。符合相關條件,經國家司法考試,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,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。
報名條件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擁護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;
3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;
4、符合《法官法》、《檢察官法》和《律師法》規定的學歷、專業條件;
5、品行良好。
考試時間
4月中下旬發布司法考試大綱;6月初發布報名信息;6月中旬開始進行網上預報名;7月初進行現場確認;9月的第三個周末考試;11月中下旬開始查詢成績;12月初開始通過的考生可以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;次年3月—4月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;次年7月通過上一年度司法考試的應屆畢業生申領法律職業資格。
所需要件
1、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、準考證(主證及副證)及復印件;
2、身份證原件(由受理申請的機關審驗后退回)及復印件一份;
3、畢業證原件(由受理申請的機關審驗后退回)及復印件一份。
辦理指南
1、審驗身份證、學歷證,并提交省司法廳復核;
2、填寫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(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寫提交);
3、提交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;
4、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書面證明材料;
5、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;
6、收取證書工本費、發放司法部核準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;
辦理單位:長春市司法局(http://www.cc148.com/index.htm)
地址:長春市寬城區青年路6399
電話:0431-876052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