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駛證期滿換證
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分別為6年、10年和長期。
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,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。
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,車輛管理所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。
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2年的,駕駛許可依法被撤消未滿3年的,均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。
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,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并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,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所需材料
1.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
2.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;
3.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;
4.機動車駕駛人標準照片。
辦理流程
1.本人提交實物資料。
2.民警受理業務。
3.打印機動車駕駛證
收費標準
工本費10元。
郵政EMS便民服務:代收工本費10元。
資料攬收及憑證送達,收取郵寄費用。郵寄費用:30元(實物攬收及送達費用)
辦理單位:長春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(http://www.ccga.gov.cn/ga/1/tindex.shtml)
地址:長春市綠園區西環城路
電話:0431-870887220431-870887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