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駛證注銷
機動車駕駛員因死亡、身體不適、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,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。
受理條件
1.死亡的;
2.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;
3.提出注銷申請的;
4.喪失民事行為能力,監護人提出注銷申請的;
5.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;
6.超過規定時間一年以上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;
7.年齡在60周歲或者70周歲以上持有不適合準駕車型駕駛證的;
8.駕駛證被吊銷或被撤銷的。
所需材料
一、實物資料:
1.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
2.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
3.機動車駕駛證原件
二、網上提交材料
1、申請注銷駕駛證業務簡表
辦理程序
1.本人提交實物資料。
2.民警受理業務。
3.打印注銷憑證。
辦理單位:長春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(http://www.ccga.gov.cn/ga/1/tindex.shtml)
地址:長春市綠園區西環城路
電話:0431-870887220431-87088733